欢迎访问公益中国人    投稿信箱:zggydb@126.com 人员查询
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创新 > 公益观察

杨春雷:强化担当勇于创新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时间:2018-09-07 10:38:25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杨春雷

  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是党中央赋予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使命,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机关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应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新要求,坚持大视野、大格局、大作为、大练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创新作为,努力书写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篇章。

  坚持大视野,充分认识新时代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新时代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构建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22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的贺信中特别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大论断,抓紧抓实抓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大胆实践、勇于担当,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顶层设计提供有效经验,促进国家和社会良法善治的实现。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新时代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益诉讼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设计。检察机关应自觉站在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高度,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新的切入点,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新时代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力抓手。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首次在法律上确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丰富和完善了我国检察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时代重任。检察机关应切实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亮点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忠诚履职,不辱使命。

  坚持大格局,努力形成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合力

  抓“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应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检察长应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带头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问题。着力抓好“内部一盘棋”工作格局,统筹民行、公诉、执检、控申检察、案管等部门,强化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出庭诉讼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抓一体化机制,切实加强上级院的指导。应加强对下指导,注重发挥检察一体化效能,在省市检察院成立有关组织机构,统一管理案件线索,使其成为案件信息中心;加强人员统一指挥,使其成为力量调配中心;集中办理有影响、有难度的案件,使其成为案件协调中心;规范办案程序,使其成为质量管控中心;统一发布案件信息,使其成为新闻发布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效,不断将公益诉讼工作推向深入。

  抓外部协调,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准确定位检察机关在维护公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地位,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与监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纪法衔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与法院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与环保、国土、农林、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沟通衔接,争取相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为开展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大作为,全力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注重围绕中心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检察工作全局中开展,力求办案体现特色,打造亮点。应重点针对近年来陕北石油和煤田造成的土壤污染以及破坏退耕还林,关中非法采砂、违法占地,陕南秦岭生态水源及森林资源保护等问题,深入开展秦岭生态、黄河湿地、土壤污染防治等富有特色的专项活动,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应注重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特别是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要敢于亮剑,以良好的办案成效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注重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相结合。数量是衡量检察机关是否履职的主要指标,质量是检验检察机关履职效果的基本标准。有了办案规模,才会有办案效果。应开拓思路,广泛摸排案件线索,对符合条件的要果断立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损害公益事件,行政机关仍不纠正的要坚决予以起诉。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如果案件质量出了问题,不仅会损害司法权威,也会让公益诉讼效果大打折扣。应牢固树立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理念,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数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重诉前建议与提起诉讼相结合。正确处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以真诚、主动、准确的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不断创新诉前督促的形式和机制,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公益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加强释法说理,争取诉前工作效果最大化。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没有切实整改或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应抓住典型,坚决予以起诉,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注重办理典型案件与办理系列案件相结合。“一个典型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对重大、新型案件,尤其是“难啃的骨头”案,应深入挖掘,争取办成典范,通过组织听证、旁听庭审、案例发布、新闻跟踪报道等方式,发挥典型案例普法、护法、守法“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现最大价值。同时,深入研究所办案件反映的问题在当地是否具有普遍性,及时开展调研,对于问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力争办成系列案,实现规模效应。

  坚持大练兵,精心打造一流检察公益诉讼队伍

  强化思想武装,坚定检察公益诉讼自信。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公益诉讼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围绕党中央和最高检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公益诉讼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素能,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发挥公益诉讼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充实办案力量,着力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业务,对力量配备和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公益诉讼部门应配强人员力量,尤其应调配一批熟悉民事行政、环保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调查取证和出庭经验的检察官充实到公益诉讼队伍中来。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在办案中学、在实践中学、在交流中学,切实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公益诉讼提供人才保障。

  组织理论研究,推动工作科学发展。公益诉讼作为新业务,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和论证。应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公益诉讼的科学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加强与政法院校的合作,共建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共同开展教育培训、案件论证与理论研究,用科学理论指导公益诉讼实践,谱写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篇章。

  (作者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
铸魂•2024&#82
学习雷锋好榜样 助残帮困送爱心——湘潭岳塘交警看望慰问特困三胞胎家庭
学习雷锋好榜样 助残帮
雷锋精神万人传,助老敬老美名扬
雷锋精神万人传,助老
传承雷锋精神,从身边小事做起
传承雷锋精神,从身边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特别公告 | 组织机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