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公益中国人    投稿信箱:zggydb@126.com 人员查询
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聚焦

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联合明月店镇吴咬村社区打造“村社共建”学雷锋实践基地

时间:2020-07-29 16:47:10  来源:公益中国人  作者:元振国

   公益中国人(元振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三创四建”工作,扎实推进定州市“多城联创”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2020年7月26日,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联合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社区举办的“村社共建”学雷锋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定义协雷锋事迹展览馆雷锋广场隆重召开。

图片1.jpg

  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会长、雷锋事迹展览馆发起人刘豪杰、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包村干部韩会磊、明月店镇吴咬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月雷同志、定州论坛主编扁豆同志、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副会长王树忠同志、办公室主任王立业、副秘书长程建柱同志、郭明义爱心团队定州市志愿服务分队执行队长曹二刚同志、万顺叫车定州子公司总经理张丰涛同志和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村两委相关负责同志、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郭明义爱心团队定州市志愿服务分队、万顺叫车定州子公司志愿者代表、定州论坛、定州人定州事儿、定州经纪人、定州新视角、定州雷锋公益网、公益中国人等各界媒体朋友们近百人出席活动。

图片2.jpg

  活动现场很荣幸的邀请到了一位老百姓心目中的明星。她先后在河北电视台经济频道《警方报道》栏目、农民频道《非常帮助》栏目当调解员,为群众做调解工作,省委领导曾给她题词:“巾帼不让须眉”。她就是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帮大姐”徐桂芬,帮大姐徐桂芬莅临活动现场并为活动致辞。

  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月雷致欢迎词,他表示:村社共建揭牌学雷锋实践基地授牌仪式是由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定州市吴咬村村两委发起组建。旨在通过社会组织与社区开展共建活动。共同研究社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形成建设和谐社区的强大合力。奋力开创社区发展全新局面,助力美丽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弘扬雷锋精神,助力我市三创四建工作。宣传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传递文明和谐正能量。

图片3.jpg

  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会长刘豪杰为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社区授“村社共建揭牌”学雷锋实践基地荣誉牌匾。他说,“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生活的基本平台,社区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因此社区治理工作十分重要。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联合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参与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助于激发基层群众的智慧与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我市三创四建工作添砖加瓦。”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活动现场,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联合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社区在明月店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以项目为先导,以实践为检验,真正发挥村社共建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吴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由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指导联合组建三支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共筑新时代的为民服务新风尚。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图片4.jpg

  活动中,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月雷同志为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学雷锋党员先锋队授旗。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非常帮助》栏目“帮大姐”徐桂芬为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学雷锋和事佬普法服务队授旗。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雷锋艺术团团长曹银凤为定州市明月店镇吴咬村学雷锋文艺志愿服务队授旗。

  活动中,定州市爱心义工协会会长刘豪杰表示:我们相信村社共建学雷锋实践基地的成立将为吴咬村精神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构建“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村社共建模式,努力搭建新常态下的社会共建共享发展平台。通过建立以社区为主导、志愿者为基础、社会组织为依托,以志愿服务为补充的“村社共建”模式,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发展,创建美丽、文明新吴咬村,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基础保障。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保定市关爱独居老人志愿者协会第一期培训班成功举办
保定市关爱独居老人志
安徽界首光武派出所加强娱乐场所安全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安徽界首光武派出所加
残疾老人驾车翻落水中命悬一线,广平小伙徐晓涛舍身相救!
残疾老人驾车翻落水中
邢台市信都区爱国拥军联合会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邢台市信都区爱国拥军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特别公告 | 组织机构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民族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
健康导报(邮发代号1-361)公益慈善特刊
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活动组织委
主办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