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曹军舰 王晓东)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促进各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4月24日驻马店中院在驻马店市市民活动中心——天中广场设立知识产权宣传展台,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进行宣传。中院干警现场解答群众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现场展示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部分假冒伪劣商品,呼吁群众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近年来侵犯商标权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在遇到生产厂家等维权起诉时,个体工商户有抵触心理,认为应由假冒商品生产者承担责任。驻马店中院特别提醒,对于销售假冒商品侵犯商标权案件,销售者未尽到对所售商品来源及真伪的审查查验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进货时,要切实履行好注意义务,不可过于大意或心存侥幸,要审查商品合法来源,做好进货验货工作,保留进货单据及付款凭证,将假冒商品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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