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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光荣 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时间:2023-07-27 17:06:1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敏

  法治报道讯(张敏)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以前进行兵役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被征集服现役。

  2023年7月19日,据文安融媒,河北文安县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新兵刘某业拒服兵役的情况通报,通报主要内容:

  刘x业,男,汉族,文安县大留镇镇人,2002年10月出生,2023年3月从文安县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

  该同志自入伍以来,多次以胸痛为由逃避训练,经部队体系医院检查,各项指标均正常后,又以自身心理抑郁伴有自杀念头为由,向部队骨干反映无法适应部队学习、训练、管理、生活,请求作退兵处理。经部队、县征兵办、乡镇干部、家长多次做思想工作均无效果。4月25日武警某部队对刘x业作出除名处分。

  除名后,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2023年6月15日,针对刘x业拒服兵役行为的严重性质及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为惩戒本人、警示他人,对刘x业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个人和家庭优待,并按照当年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2倍标准,处以经济处罚62550元;

  2.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录用为辖区范围内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3.自2023年6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升学、复学等手续和参加成人教育考试;

  4.公安机关在其户籍系统“兵役状况”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字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5.作为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

  拒服兵役导致被官方通报并非今年新有事件,近几年其他地方也有极个别官方通报,其实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官方通报的处理结果主要有:罚款、纳入个人征信、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拒服兵役的刘某业处罚已经将不得录用范围扩大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等,基本上已经“社死”,刘某业为其轻率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也足以警示他人引以为戒。

  义务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宪法》第55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规定除了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现役的公民,以及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免服现役外,只要年满18周岁,不超过22周岁男性公民均应履行服现役义务。军队根据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女性公民达到法定年龄的,根据军队需要征集女性服现役。

  符合服兵役条件而拒绝、逃避兵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罚款。同时将被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同时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由户籍地兵役机关向社会通报,并盖上“拒绝兵役”的永久字样。以上措施可以同时并处。

  公民依法服兵役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有些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由于害怕吃苦等原因,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拒绝或逃避服兵役,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新形势下,国家将出台更多更有效的法律手段,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可以说,法律义务不可逃避,一旦逃避就须承担法律责任。现行法律加大了对拒服兵役的处罚,一方面是在威慑违法者,杜绝个别人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另一方面也是在提倡新时代青年人吃苦耐劳、不畏艰难的精神以及言出必行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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