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公益中国人    投稿信箱:zggydb@126.com 人员查询
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资讯

东营垦利区司法局合力构筑区级调解实体平台

时间:2019-09-23 16:45:41  来源:公益中国人  作者:刘菲

11.jpg

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刘菲)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枫桥经验”贯穿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合力构筑区级调解实体平台。

注重服务便民,建设区级“一站式”调解平台

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2017年12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了垦利区调解中心,中心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积极构建集接待、咨询、受理、调处、宣传、预防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中心实行“前台后场”管理模式。“前台”设立“调解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调解案件,对案件统一进行登记,根据调解种类进行分流。“后场”设有医患纠纷、婚恋家庭、群众工作中心、建设行业、涉校涉生等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心理疏导室、律师调解室、行政争议和解工作室,配有调解智慧中心、心理疏导室、调解室等功能室,夯实了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基础。

注重智能化解,搭建“智慧化”调解平台

一是“智慧调解”系统建设推广。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垦利区司法局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率先在全市完成了“智慧调解”应用系统的部署,打造快捷实用的公务通、调务通和公众通,推动人民调解由人工手段向智能方式、传统经验分析向现代大数据研判转型。二是法律机器人智能服务。2019年6月,区调解中心引入法律机器人“小象”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可以实现语音即时问答、精准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生成等功能,并可免费一键生成法律意见书。三是智能无人律师事务所快捷服务。调解当事人可通过身份信息识别登录系统,咨询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系统可在30秒内从全国签约的3.8万余名合作律师中匹配最合适的一名律师,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远程视频咨询服务。四是视频咨询云服务系统实现远程对接。调解中心还配备智慧法律服务云平台,如果调解当事人在偏远村居或者行动不便,他就可以在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部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远程可视化视频连接,进行零距离法律咨询。

注重精准服务,打造“专业化”调解平台

垦利区坚持发展壮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司法局指导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格局。

一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为了更好的发挥区调解中心专业、高效、便民的优势,将区医患纠纷、群众工作中心、建设行业、涉校涉生、婚恋家庭等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引入区调解中心集中办公,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以调委会的专业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二是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出台《垦利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每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员。区调解中心共有专职调解员10名,专职调解员实行“基本补贴+以案定补”绩效管理,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注重综合调处,整合“多元化”调解平台

垦利区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以及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让矛盾纠纷闭环流转、调处、解决。一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垦利区人民法院加强与区司法局、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沟通联系,设立诉调对接调委会,将大量纠纷通过庭前调解处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在化解信访矛盾中,我区坚持关口前移,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初信初访的‘第一道防线’,成立了群众工作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分流信访矛盾。三是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发现适于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移送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保定市关爱独居老人志愿者协会第一期培训班成功举办
保定市关爱独居老人志
安徽界首光武派出所加强娱乐场所安全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安徽界首光武派出所加
残疾老人驾车翻落水中命悬一线,广平小伙徐晓涛舍身相救!
残疾老人驾车翻落水中
邢台市信都区爱国拥军联合会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邢台市信都区爱国拥军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特别公告 | 组织机构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民族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
健康导报(邮发代号1-361)公益慈善特刊
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活动组织委
主办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