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王文斌)酒后开车不仅危险还违法,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一条不可触摸的生命安全底线,但总有些驾驶员至安全于不顾,视法律当儿戏,经不起美酒诱惑,最终受到法律严惩。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楚侯中队在巡逻途中,就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月21日15时40分许,临猗交警大队楚侯中队按照春运工作安排部署,在三赵线闫家庄一带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牌号晋MUJ6**微型轿车速度缓慢,偶尔还会像蛇一样曲线行驶,“这辆车肯定有问题”,警觉的民警心想,于是立即上前予以拦截,并成功控制驾驶员张某某(临猗人)。
就在民警打开车门检查时,一股浓烈酒气便扑面而来,原来车上的5个人刚喝完酒从饭店出来。据驾驶员、某果库的老板张某某称,工人师傅跟着自己辛苦劳累不容易,今天是年后第一天上班,自己便在饭店设宴款待大家,作为东道主免不了要敬几杯。明知喝酒后不能开车张某某,却心想着自己喝的不多,应该不会有事,便驾车载着酒足饭饱的工人们上了路,幸亏交警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经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目前,经过严厉批评教育,临猗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张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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