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州院关于深化大数据运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普安县检察院大数据运用,2018年5月4日,普安县检察院召开智慧检务建设专项工作推进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专项办主任阳廷禄传达了全州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随后,阳廷禄详细的解读了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化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技术科科长、专项办副主任曾浩表示,智慧检务是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是进一步推进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更高形态,做好智慧检务工作就是要做好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的运用,各业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而长期、高效的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
阳廷禄就开展专项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他强调:“一是智慧检务建设专项工作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我们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方案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上级院各业务条线探索开展智慧侦监、智慧公诉、智慧民行等创新应用,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4.0”总体架构。二是要根据上级院的规划和要求,积极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网版试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做出亮点,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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