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法院干警在落实总目标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确保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博湖县人民法院根据县委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
一、坚持不懈转学风。一是树立良好的学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以促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二是采取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专家辅导等方式,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20次。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每周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全年不少于90小时。
二、坚定不移转作风。引导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干部作风不实是最大的敌人”的理念,着力弘扬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务求实效的新风正气。一是要求“四同”驻村干部扎实开好“家庭会议”促作风整顿,把开好“家庭会议”作为做好群众工作和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载体,抓长抓常抓实抓细。二是在作风整顿活动中认真开好两个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继续推行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三会一课”、常态化发声亮剑、交纳党费、服务群众等活动,明确组织生活重温入党誓词、唱国歌等规定动作,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使党员真正在思想上受教育,行动上有转变。
三、持之以恒抓纪律。一是制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作风整顿活动推动纪律整顿长效化工作制度》,聚焦总目标,树立必胜信心,排除杂音和干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督促检查,法院纪检监察室结合法院审务督察工作,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对活动走过场、群众不满意、顶风违纪的,要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加强督促指导作用,不断推进作风整顿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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