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近日,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向各市(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集体公益林补偿兑现工作的通知》(川天退﹝2017﹞2号),要求各地加快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民生工程资金兑现工作。二要加快兑现进度。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
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7﹞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涉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督查﹝2017﹞7号)有关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在10月底前完成补偿兑现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补偿资金兑现目标任务。三要严格考核追责。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将集体公益林补偿兑现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内容,严格考核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对到期未完成集体公益林补偿兑现目标任务的市(州),省两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政府督查室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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