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指导刘家镇中心村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赔偿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解互让并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几日前,甲公司驾驶员在运输石材途中,在经过中心村曾某田边的时候,因操作失误,导致货车翻落到田里。得知此事后,调解员迅速来到现场。经调查了解,因货车翻车,车里的油污和石材把曾某田里的水污染,田里的几千斤龙虾也死亡了大部分。同时,甲公司负责人何某也赶到了现场,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曾某与何某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曾某要求何某赔偿5万元,而何某认为曾某要价太高,不合情理。调解员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建议实事求是估算龙虾的损耗数量,按照市场价来核算龙虾价值,并向双方讲解了《侵权责任法》中关于赔偿方面的规定。经过调解员积极宣传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何某当场支付曾某18000元,作为龙虾死亡赔偿的费用和农田污染处理的费用,双方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书。一起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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