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近日,四川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儿子不赡养老人,导致老人上访的案件,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帮助当事人再续亲情。
2月14日,南溪区刘家镇四合村村民田某到区信访局信访,反映自己生育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大儿子赵A、二儿子赵B、小女儿赵C,今年70多岁了,无劳动能力,自从老伴去世后,一直跟着女儿一起生活,2个儿子不赡养自己。
得知情况后,刘家司法所立即联系了田某的子女,三个子女均愿意来司法所协商解决赡养纠纷。2月15日上午,调解在刘家镇调解室进行。调解开始前,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形式分别对田某及其三个子女单独谈话。经过谈话得知,田某喜欢参与封建迷活动,赵A、赵B多次劝说不听,又看不惯田某的行为,所以才一直不愿意赡养田某;而赵C因为独自赡养田某困难,与赵A、赵B协商无果,田某这才走上了上访之路。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当事人解读了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赵A、赵B,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母亲已过七旬,需要子女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赵A、赵B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赡养田某。同时,调解员也劝告田某,要崇尚科学不能迷信,如果生病还是得吃药治疗。田某当场表示,再也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回去好好和孩子们过日子。
调解最后,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赡养协议:1、田某分别由赵A、赵B、赵C轮流赡养,一年一轮;2、田某在2019年2月20日之前搬到赵B家住,在赵B家住一年后,2020年2月20日之前转赵A赡养;3、田某的赡养费用由负责赡养的人全权负责,如果生病住院由赵A、赵B、赵C三兄妹平摊;4、田某的城乡居民医疗保养医疗保险(2019年已交)2020年的医疗保险(2019年12开始交)由赵A交,以后分别由赵B、赵C轮流交,如果没有按时交产生的后果由该交的人负责。
在调解此案中,刘家司法所注重抓主要矛盾,先是找准不赡养的理由,再耐心讲解法律法规,根据法律依据进行细致沟通,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既高效率地平息了纠纷,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为建设和谐、平安刘家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