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辖区居民宁某因家庭变故上访多年,近日因家庭纠纷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宁某的女儿周某未经母亲同意拿走了政府给予其父母的生活困难补助金50万及父母的存款以及房产证等重要证件,宁某辩称这些财物是父亲生前交给她保管的,经调解后仍拒不归还。宁某老伴于去年去世,两个儿子意外身故,一个儿子在广州上班,现年76岁的宁某没有依靠,体弱多病,无钱医治。
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以及《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司法所初审,宁某家庭的经济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畴,但鉴于宁某家庭的特殊困难,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10项的规定,司法所决定为宁某开通绿色通道,向政法委及司法局请示为其启动绿色通道给予其法律援助,通过快速办理机制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抵押。目前,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已指派律师提起诉讼,宁某对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表示深切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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