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通讯员 丁刚洪)2019年4月23日下午,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起黑恶案件,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郑周银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不等。
被告人郑周银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牟取非法利益,为非作恶,肆意实施暴力犯罪,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借以壮大组织声势,扩大犯罪活动地盘,长期在兴义市区组织、强迫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等,被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强奸等罪,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最高20年不等,并处罚金最高77万元不等。被告人周明化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组织、强迫妇女卖淫、非法拘禁等犯罪,长期扰乱社会秩序被人民法院以犯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猥亵儿童、故意伤害等罪,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最高14年不等,并处罚金最高60万元不等。
上述黑恶势力犯罪,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多次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捕快诉,通过精准有力的指控,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安定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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