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通讯员 李世丽) 2019年4月12日至15日,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院领导韦朝舒副检察长(主持工作)、黄佳国副检察长(分管院扫黑除恶工作)“两长”亲自带队,出庭本院办理的首起涉恶案件,在为期四天的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三个方面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
一是依靠极高的政治站位。该案系27名被告的恶势力犯罪,且受害人均系智力有缺陷的弱势群体,社会影响大;册亨县检察院在庭审前10日收到该案出庭通知书时,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庭做好准备,成立庭审小组,由“两长”亲自指导小组成员,制作公诉意见书、讯问提纲,根据辩护人可能会提出的问题,做好答辩提纲等,并将相关文书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院报备。
二是坚持依法严惩原则,充分发挥庭审风范。在开庭审理前,法庭首先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庭前会议,对该案中七十八卷证据材料所列证据进行示证和质证,对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法庭予以充分采纳;在开庭审理时,控辩双方仅对起诉书指控的有争议的部分罪名及犯罪事实开展法庭辩论,公诉人严格依照严惩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法律规定,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做到了无懈可击的答辩,充分发挥庭审风范,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恶犯罪的决心,也使庭审更加有质效。
三是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庭审中,公诉人结合公诉意见对27名被告人开展法制教育,因为2018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要举措。通过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待黑恶势力的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和坚决决心,黑恶势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重拳出击,打击犯罪,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希望各被告人能够认真接受法律的改造,重新做人。最后,27名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纷纷留下忏悔的泪水,全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