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通讯员 李馨) 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的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他还强调,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
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选贤任能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的问题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意义重大,政法队伍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要采取有力措施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必须坚持“四有”标准。
“心中有党”是政法队伍的为政之要。政法队伍要把党作为政治追求和人生信仰,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必须时时刻刻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的灵魂,是首要标准。政法干部手握执法的“生杀予夺”大权,必须把讲政治作为政法干部履职的首要课程,让忠诚成为每一名政法干部的政治本能和行动自觉,切实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什么是好干部、怎样做好干部”, 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党的忠诚卫士。
“心中有民”是政法队伍的立命之本。心中有民天地宽,胸怀公道大路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过,“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一代伟人尚且如此,我们的政法干部更应该有此情怀。心怀于民是一个政法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必须要树立民本思想,记住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常有为民情怀,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群众利益谋划好、发展好、维护好,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抓起,集中治理损害群众权益的执法司法行为,始终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法司法根本标准,扎实做到执法为民,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顺民意、解民忧、释民苦”,不能与民争利,更不允许劳民、伤民、害民、苦民。
“心中有责”是政法队伍的成事之魂。随着各项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政法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更加凸显、履职要求更高。能否把公平正义作为崇高价值追求,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政法干部的责任担当和执法能力的重大考验。要始终保持和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勇挑重担、敢于监督、敢于纠错、攻坚克难,忠于职守,伸张正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既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又要舍我其谁,孜孜以求,学习好局长任长霞、好法官邹碧华等人的优秀品质,发扬“五加二”、“晴加雨”、“白加黑”的作风,一心扑在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把职责和生命演绎到极致,争做恪尽职守的光荣榜样。
“心中有戒”是政法队伍的安身之基。“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一种要求。心中有戒,就是心中要有规矩。作为政法干部,任何时候都要讲规矩,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权保障,关系到生死予夺,稍有不慎就可能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因此,必须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把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干事的基本遵循。对于政法干部而言,政治纪律是生命线,是最基本要求,是必须坚守而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任意践踏。因为如果不讲政治纪律,必然会在信念上动摇根基,在行动上迷失方向,个人会摔跟头,会犯颠覆性的错误。所以,政法干部必须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慎言慎行,成为讲政治懂纪律守规矩的光辉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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