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通讯员 毛章江)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期,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就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情况,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共21份,督促其履行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职责。
据悉,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相关单位未依法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导致工程建设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现象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随后,该院依法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44.95万余元,为发挥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贡献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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