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巴丽玛)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决定,9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近日,新疆博湖县法院相关人员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参加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本院更好地推进立案登记制度,9月17日,分管院长方军同志迅速组织立案庭全体成员进行了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视频会议的内容,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就进一步依法实施立案登记制,提出了可行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方院长指出,这次集中学习很有必要,立案庭法官必须认真总结和归纳,制定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依法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度。认真学习视频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熟记相应法条,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从而为立案登记制度的正式实施夯实基础。三是要及时总结,对适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从而在细节上有效推进立案登记制。四是要加强诉前引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加大推行立案登记制的宣传工作。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在坚持立案登记的前提下,认真审核当事人起诉材料的形式要件;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对于不理解的当事人,加强释明和引导;对于无理缠诉者,要建立一定的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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