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通讯员 任泽霖 王丽丽 谭海滨)为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4月13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普法办邀请律师分别在山头街道、池上镇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讲座。
在山头司法所法治讲堂,法律顾问刘新刚律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从社区矫正的主管机关及其职责、日常管理的任务和工作程序、社区服刑罪犯的行为约束、审前调查评估、监管与处罚措施等十多个方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全面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点强调了监管与处罚措施、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等相关条款。最后通过案例《孤僻少年悔改创业报答父母》,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接受改造,自觉遵纪守法,并鼓励他们重塑自我,重塑人生,积极奋进,活出精彩。
在池上司法所法治讲堂,法律顾问乔秀旺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必需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从拒绝改造的后果等方面进行警示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更加明确“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 并以案说法,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汲取教训,端正态度,牢记身份,牢记责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接受矫正。讲座结束后,司法所干警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了“人在矫途”系列教育片《心中有戒》,为社区服刑人员再次敲响警钟,树牢法纪意识。
通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法治教育讲座,进一步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纪观念,树立在刑意识,提高了他们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预防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发生,为辖区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博山区将为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举行法治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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