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罗文光)2024年4月18日下午三点多,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二中队的民警来到违法嫌疑人周某某家中,将其本人违法驾驶上路行驶的卡丁车查扣,并将周某某带回岳塘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因周某某未满十七周岁,还是在校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岳塘交警遂于4月19日上午请其母亲陪同其一道前来执法办案区协助调查处理。
据周某某交待,他是在淘宝网上购买了这台卡丁车,4月12日(上周五)下午才到的货。4月15日(星期一)晚上八点多,他驾驶卡丁车从摇钱村家里出发,经板五路、滨江路一直开到一大桥下面的家中仓库。途中被正在执勤的交警进行了批评和警示教育,告诫其卡丁车不能上号牌,不能购买保险,更不能上道路行驶,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只能在指定的确保安全的内部游乐场地行驶。
2024年4月18日中午十二点多,周某某又该台卡丁车高速行驶,沿滨江路、板五路、芙蓉大道吉安路、摇钱路返回家中。岳塘交警大队分控中心发现其又高速驾驶卡丁车行驶在城市道路,具有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值班民警遂调取其行驶轨迹,由辖区中队民警顺藤摸瓜将其人车一并查获,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4月l19日上午,在交警执法办案区,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做到文明出行。其母亲周女士也十分感谢交警叔叔的批评教育,支持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并希望自己的儿子和广大青少年都能够引以为戒,不要驾驶违规车辆上路行驶,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罗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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