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武汉市政府官网公布:武汉市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的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今年9月30日。除高能耗行业电力用户外,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通知明确,延长用水用气价格优惠政策期限。武汉市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的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医药、食品、餐饮、配送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可同等享受。用水、用气优惠减免办理方式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用水用气价格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0〕181号)规定执行,允许用户通过自证、告知承诺等方式申请办理。
落实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武汉市现执行大工业(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单一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除高能耗行业电力用户外,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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