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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取得成效

时间:2018-06-28 22:04:10  来源:中国公益导报  作者:李世丽

  公益导报讯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3月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以来,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使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为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册亨检察院为该专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解,并将方案报县领导,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支持和肯定。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在我院报送的《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行动方案》分别作出批示。县委书记邓启鹏同志批示:“请显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茂同志批示:“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县检察院协同相关单位,将此工作抓细、抓落实、抓好、抓出成效,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忠同志批示:“方案很好,请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此项工作的开展推动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我们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县政协主席王专同志批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营造者,该《方案》可行,对保障和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该专项工作,为册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机关的力量。
  二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不松懈。自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7件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件7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6件13人,经审查,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件10人,县人民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企业家为犯罪嫌疑人案件2件3人,经审查,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1件1人,被县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三万元,不起诉1件2人。切实维护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进一步优化册亨县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
  三是抓早抓小,将工作做出实效。抓住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要点,拓宽案源,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立案监督,强化提前介入,做到快捕快诉和犯罪预防。今年上半年,办理盗窃企业财产的案件5件,虽为普通刑事案件,但抓小防大,依法打击,并向县法院提起了公诉,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是开展宣传,构建良好社会范围。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利用赶集天,在本县的布依文化广场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暨“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大型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让更多的企业家及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深入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箐电站建设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活动,以案释法,起了警示教育作用;并召开“两长座谈会”,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尊重和企业家干事创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加在本县内经营的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增加和激励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促进本县的经济发展。定期进行宣传,以案释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五是严格要求自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办理的涉企犯罪审查起诉案件中,有3名犯罪嫌疑人为企业家,为规范企业家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不仅仅要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检察人员更要以身作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职权。时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督促各检察人员做到清正廉洁自律,遵守规章制度,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在与企业家交往中,坚守纪律和法律的底线,与其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专项工作的开展总会遇到困难,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多部门联合行动,确保信息畅通、司法尺度统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好“五个权利”,营造好“五大环境”,落实好“一个结合”,促进册亨经济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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