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是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这就要求各级纪委监委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依规依法依纪的理念,要以党章和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肩负执纪执法双重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去分析研究判断,既要考虑纪的因素,又要考虑法的内容,做好衔接和配套,搞好纪法贯通。要加强学习,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全面贯通运用好纪与法,才能不枉不纵、精准执纪执法。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将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贯通起来,用好“两把尺子”,履行好双重职责。
二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握好自己的人生“方向盘”,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工作为超前服务、变消极拖拉为主动真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装在心中,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要发扬认真精神,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上出实招、求实效,不断把深化“三转”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更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做守规守纪守法的模范,依规依纪依法敢担当、善作为;必须保持自律谦虚谨慎,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要求和优良的作风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