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通讯员 张长凤)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种类复杂化的特点。为此,山东省垦利区司法局郝家司法所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运行规律和有效途径,灵活运用“熟、勤、德、防、活”五字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体系。
一是注重一个“熟”字,坚持以熟为前提,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人民调解工作说到底是在做“人”的工作,因为人民群众有了“结”,才需我们去“解”。而“结”是因为纠纷双方各自持有不同看法和观点而产生的,因此,充分了解、掌握双方的纠纷所在和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构成、社会关系、社会背景等基本情况是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基础和首要条件。
二是注重一个“勤”字,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争得他们的认可和信服。通过勤腿、勤手、勤嘴,真心与他们交朋友,用实际行动感化双方,进而掌握当事人的所想所求,得到他们的信任,从而赢得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注重一个“德”字,坚持以德为先,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郝家司法所注重对人民调解员自身职业道德的培养,工作中,各级调解员通过公开、公正、公道,树立公道正派的形象,赢得了群众和纠纷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
四是注重一个“防”字,坚持预防为主,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郝家司法所坚持“调访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出击,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寓法律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之中,既当好人民调解员又当好普法宣传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是注重一个“活”字,坚持灵活多样,运用多种形式化解矛盾纠纷。郝家司法所充分利用情与法、理与法、情与理相结合的方式,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认可的良好效果。2018年上半年,郝家司法所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起,涉及金额达9.86万元,制作调解协议书10余份,化解成功率98.7%,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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