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通讯员 热依汉古丽)近年来,新疆木垒县法院从优化执行工作大环境、推进执行工作大联动入手,尝试建立审执联动办案、社会联动调处、部门联动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改变法院单独作战的模式,在法院与协助执行单位之间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积极争取木垒县委政法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出台了《木垒县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工商、金融、公安、国土资源、房管等28个协助执行单位协助执行的职责、程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各部门协助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该院主动与部分协助执行单位联系,督促其固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协助法院办理查询、划拨、查封、冻结等工作,为案件顺利执结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注重源头治理,在审判庭和执行局之间推行审执联动办案。该院要求立审执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将立、审、执环节中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等执行信息实现良性互动,加强相互沟通和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注重保全措施。进一步规范诉讼及诉前保全措施,在案件审理阶段就为执行工作打好基础。在立案、审理阶段,加强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措施的宣传,强化当事人财产保全意识。在审判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争议财产等情况的及时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在需对保全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时,由执行局做到快立、快执、快结。
四是加强调解。在处理方式上,积极准确地运用调解化解纠纷。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既要积极运用调解,又要准确运用调解,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