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导报讯 春风暖人意,真情待友人。近日,两位巴基斯坦籍小伙一同来到国证公证处,称其为西南科技大学留学生,即将毕业,他们此次准备回国工作的留学生有五位。因回国工作需要其本人的《成绩单》及《在读证明》公证,所以向国证公证处提起上述证明的公证申请。
公证处承办人员对他们进行详细了解和询问后,作了赖心的解释,并告知其办理该公证事项所需的材料和应交的公证费用(每人人民币880元)。两位巴基斯坦籍小伙听完后,称其生活困难,每月仅靠学校补助的人民币一千元生活,交不起这笔公证费,公证处承办人通过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巴基斯坦的物价和人民币的汇率后,并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公证处领导召集有关涉外公证员进行研究。
在研究过程中,有的同志认为法律援助应只适用国内公民,不适用涉外人员,有的同志认为也可以给予法律援助。公证处领导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加强国际伙伴关系,促进对外经济、社会、文化交流,是十九大报告的既定方针,我们应当从小事做起,推动国际友谊,体现国际情怀,积极发挥公证促进国际交流的职能作用,援助无国界,要求按法律援助处理。并指示承办人积极联系两位学生的老师,帮助解决法律援助问题和相关手续。同时,及时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作了详细报告,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理解和支持,为其全部免除公证费用。
近日,五名巴基斯坦籍小伙及其翻译来到公证处,承办人员热情接待他们,受理他们的公证请求,为他们办理他们各自的《成绩单》公证及《在读证明》公证。
5名巴基斯坦籍小伙在办理结束时,亲切的对公证员说:“Thank you so much for all the help and support you have given me, I am really appreciated and will always remember your generosity.Thank you so much.(谢谢你们的帮助,你们让我感受到温暖,我会记得你们对我的帮助。感谢你们)”。(张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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