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武英华) 2019年1月21日,受县委党校邀请,沂水县普法办主任徐守凯在全县初任公务员培训班上,为全体人员讲授《着力提高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共123人参加了培训。培训课结束后,全体人员向宪法宣誓。
培训课上,徐主任主要讲授了新修订的宪法、公务员法亮点解读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方面的基本知识。为增强培训人员对宪法的理解,每人发放一本宪法知识宣传手册,徐主任着重从宪法修订的历程和本次修宪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讲解。关于新公务员法,徐主任主要讲解了其修订概况、修订内容及三大亮点解读。
讲到公务员依法行政时,徐主任首先从为什么要提高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切入点,着重从加快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思维的重大论述等方面进行讲解。然后,他运用大量鲜活的案例对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在谈到公务员治思维法和依法办事能力应遵循哪些要求时,他着重从人治思维和法治思维的本质区别进行阐述,提出依法行政和法治思维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问题,举一反三。他指出,法治思维的建立需要从培育法治思维、从法治实践中锤炼法治思维、从思维训练中完善法治思维、从法治事件中汲取法治思维。
在整个培训中,徐主任用鲜活的事例阐述了人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的关系,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整个培训内容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强,他希望全县初任公务员通过法治教育培训,都能养成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宪法第一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同时,《公务员法》对新招录公务员,明确要求: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沂水县普法办与县委党校积极沟通,在此次法治培训班结束后,代领全体新任职公务员向宪法进行了集体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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