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导报讯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增强消费者的法治观念,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的要求,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联合区市场局、卫计局、商务局、旅游局等14个部门及企业在音乐广场开展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了涉及消费维权、农业科技、防火安全等各类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向来往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防范非法集资读本》、《网络安全读本》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除此之外,冀州区司法局还借助普法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宣传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内容,扩大了宣传活动的覆盖面。
此次活动,共接受各类咨询10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提升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对社会经济秩序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农村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同时,还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的讲解维权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其依法维权。宣传活动中共发放相关的法律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了对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监督,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倡导了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
一是以新媒体及户外广告为载体,扩展宣传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受众大、传播广的优势,借助微博微信客户端,宣传涉及《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与维护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十字路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是以宣传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好宣传时机。4月13日上午,冀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南午村镇大集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活动,选取有利地势悬挂横幅、安置展板,向过往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制、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是以法治进校园为载体,发挥学生的辐射作用。宣教科工作人员走进冀州区第四中学开展以国家安全日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活动,为全校初一年级学生讲解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及《反间谍法》等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这次活动,不仅使广大师生从思想上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还可以以“学校带动学校,老师教育学生,学生宣传到户”的方式,形成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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