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赵香)近日,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查处一名驾驶人不但无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还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执法民警给当场查获,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5时31分许,大队执勤民警按照大队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部署,在胜利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开展安全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FK***7的小型轿车进入路查民警的视线,只见该车在距离执法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下,民警示意其停靠路边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一股酒味从驾驶室内扑鼻而来,经对驾驶人祁某辉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2.6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民警在开具强制措施凭证过程中,驾驶员现场不能出示驾驶证。后经查询,该驾驶员祁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无证驾驶。
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对祁某无证和饮酒驾驶两种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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