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通讯员 赵香)7月10日21时30分许,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胜利路与新城街交叉口附近进行巡逻检查,在行动中发现一辆三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随即将该三轮车拦下。
在检查中,民警闻到该驾驶人朱某满身酒气,并立刻对其及车辆进行控制,并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为74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该驾驶员说话吞吞吐吐,半天没有出示相关有效证件,随后,民警根据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该驾驶人朱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因朱某涉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后民警对驾驶人朱某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朱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平鲁交警提示:第三类机动车(包括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人都需要有相应的驾驶证,车辆也要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同时,饮酒后不允许驾驶。夏季为摩托车事故多发季节,在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遵守法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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