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温选涛) 2019年7月14日,艾某拿着8万元钱,不停地对立案法官说:“感谢你们帮我追回多年的欠款,你们的调解工作真是为民解忧”。
2014年7月麦某到艾某的店里购买了农资肥,因双方是朋友,麦某打了8万元的欠条,承诺一年后偿还。欠款到期后,艾某多次催促麦某还款,但麦某以种种借口一直拖延不还。为了要钱艾某用尽了手段,甚至双方还打进了派出所,可终究没有要回欠款,最终两个朋友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陌生人。艾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麦某起诉到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立案法官接收材料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了化解双方的纠纷,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决定对双方开展诉前调解。面对双方当事人,立案法官首先稳控他们的情绪,为调解创造一个轻松的氛围。其次法官向麦某诠释了买卖合同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再次劝说麦某从换位思考角度体谅艾某多年来为要回欠款所承 立案能不能受的各项压力;最后从情理上劝说两个“陌生人”做回之前的好朋友。经立案法官3个小时的劝说,麦某承认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成了“老赖”,给对方带来了不便。也表示:“感谢法官给自己上了一堂课,让自己明白了诚信的重要性,挽回了多年的朋友情”。
在法官的主持下,麦某将8万元现金交到艾某手上,看着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两名当事人,法官告诫类似当事人:“买卖诚信不可少,伤你损我恩怨多。和谐社会任重远,遵纪守法好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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