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据慈善公益报 庄严的“法庭”上,“控方”陈词,“法官”发问,“控辩双方”激烈交锋……最终,“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和真实的法庭不同,这是一场在校园里举行的“红领巾法学院”进课堂活动,法庭上的角色全部由小学生自己扮演。
在陕西省榆林市第十五小学,每个学期、每个班级、固定时间段——这样的“红领巾法学院”进课堂活动都会如期举行,每名学生都能轮流得到扮演角色的机会,参与其中。
2018年3月,陕西省“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参与方式,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同时,为陕西打造出青少年法治宣教工作的重点品牌。”共青团陕西省委权益部部长郝鹏涛告诉记者。
“红领巾法学院”发端于陕西省咸阳市风轮小学。该校在校学生有两三千人,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鱼洋发现:个别学生存在打架、骂人、随意旷课、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虽尚未导致严重后果,但足以令学校和家长头疼。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看似并不严重的“瑕疵”,往往会在孩子升入初中后集中“暴露”出来。
怎样将这些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鱼洋开始四处寻找相关司法资源。她邀请法院工作的朋友来校讲座,还发动老师和同学办起红领巾广播站,讲解法律知识。但这样的效果并不理想:请来的法官,讲得太专业;老师和学生又是“现学现卖”,收效甚微。
最终,鱼洋找到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负责人。在咸阳中院支持下,2012年2月22日,陕西省第一所“红领巾法学院”在风轮小学正式成立。
“孩子们喜欢新鲜感,一种方式不够,就想多种办法。”咸阳中院为学校提供了专业法官制服和法槌,并设计出庭审脚本,开设“模拟法庭”。“爸爸妈妈讲法律故事”“上街表演法制童谣”“手绘法律知识连环画”“校园普法辩论”等活动,也在校园内陆续展开。
孩子们还分批走进三原县“东周儿童村”,和服刑人员子女沟通交流;逢法院开放日,走进法院,参观职能部门、旁听审判现场……普法活动的内容,也不再局限于法律知识,还包括生活中随时随地可能涉及到的法规和规则。
“孩子们在了解我国法律程序的同时,也明白了很多事情都是有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更令鱼洋感到高兴的是,“它正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孩子去改正、改变。”
学生心蕊(化名)的变化,让鱼洋印象深刻。起初心蕊总是趁人不注意,偷偷拿走别人的东西。每遇这种情况,做警察的妈妈就拿出手铐,对心蕊一“铐”了之。次数多了,心蕊对“被铐”完全没了感觉,甚至“屡铐屡犯”。
“红领巾法学院”成立后,每次活动鱼洋都邀请心蕊参加,还特地向她提问。几次之后,心蕊的坏毛病彻底改掉了。这件事让鱼洋感到,“这样的事值得一直做下去”。
在风轮小学,“红领巾法学院”的法治宣教逐渐织成一张紧密的“网”。今年3月,随着“红领巾法学院”省级创建活动的开展,风轮小学的做法开始在陕西各地市试点推广。
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联合部署,“红领巾法学院”的创建必须满足4个要求:有实体化阵地,有规范化脚本,有系列化活动,有品牌化意识。创建载体则是多种深度参与的体验式、情景式学习和感知方式,如“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普法情景剧”等。
短短几个月,各具特色的“红领巾法学院”在陕西各地涌现。在咸阳,团委、法院、教育、少工委4部门联合发文,各方力量得以充分整合;在宝鸡,探索出“六个一”工作法——即建设一处经常性活动阵地、组建一支专门工作力量、开设一系列体验式教育课堂、成立一所青少年法律服务工作站、引入一套专业工作方法、颁发一枚“红领巾法学院”毕业徽章;在安康,提出“12345”创建法——即围绕一个中心、构建两大课堂、组建三支队伍、实现四个功能、开展五项活动;在榆林,包括“上好一趟法治教育课、读好一本法治教育书、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举办一次模拟法庭”等在内的“十个一”系列活动蓬勃开展。
不过,在“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开展过程中,团省委发现:由于缺乏脚本,组织一次模拟法庭费力大、耗时长。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升活动的规范性、专业性,团省委、省高院和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编写了一册“红领巾法学院”“案例脚本”,供各地中小学使用。
184页的案例脚本,精心选编12个精典案例,内容全部来源于真实案件,均是近年来在青少年群体中多发的校园欺凌、故意伤害、盗窃、抢劫、寻衅滋事,以及涉及网络、毒品等案件。
考虑到青少年的年龄和接受程度,“案例脚本”既保留了原案件的完整框架,也作了必要调整。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闫玉新告诉记者,“案例脚本”语言简明扼要,对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介绍,同时编入了提示性的“法官寄语”——“只要根据脚本排练,就可以完整呈现庭审全过程,简单易操作,效果好”。
“多年来,法治宣教活动一直在开展,宣传载体和方式也在一直创新,但由于品牌树立意识不够,权益战线、法院系统和学校工作没有一个特色的品牌统筹、推动,造成资源力量较为分散,活动的系列化、层次化、品牌度不高。”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黄华表示,“红领巾法学院”的创建正是要突破这些瓶颈。
近日,在前期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团陕西省委、省高院再次联合发文,就“红领巾法学院”省级创建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记者获悉,目前,全省12个地市已全部就创建工作实施了统一安排,首批省级“红领巾法学院”也于日前正式命名。
“各级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法治宣传教育。”陕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副厅级专员景万宗表示,法院系统将加强与团组织及学校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遵行法治理念、践行法治精神。
“‘红领巾法学院’的创建,是团省委在‘大权益’方面的一个探索和创新,也是共青团、法院、教育系统在全省各中小学合作的典范。”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段小龙表示,各地市要加强指导、夯实责任、联动开展、形成特色,全力确保“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推动陕西青少年法治宣教工作打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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