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在第十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为增强学生师生法治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5月7日,博山区艺术学校法治教育校长、博山区司法局城西司法所所长王青同志,邀请淄博市蓝天救援队和区“双百”普法宣讲团成员、山东盛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亚楠,到博山区艺术学校开展了以“防震减灾,法治先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300余人参加活动。
学校利用集体晨会时间进行了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并由蓝天救援队李华队长讲解防震减灾避险科目的规范动作,演练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丁律师向师生们讲解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知识,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讲述“5.12防灾减灾日”的来源及意义、在公共场所以及家中遇到地震的自救措施,丰富学校师生地震应急避险基础知识,普及推广避灾自救互救技能,以确保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目的。
通过学生亲身体验结合法治教育讲座,把《防震减灾法》的立法精神带进了校园,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了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了学校师生自救互救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提升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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