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导报讯 近日,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岱岳区司法局推荐的山东天东律师事务所刘桂水律师,成为我市唯一的律师代表被选派到新疆兵团额敏县九师,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服务期一年。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织的一项支持西部法律援助建设的活动。旨在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到全国各地无律师的县和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为服务地培养法律服务人员,切实解决服务地法律服务人才短缺问题,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力争实现对无律师县的全覆盖。
刘桂水律师表示,一定会发扬无私奉献的志愿服务精神,为当地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山东律师、泰安律师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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