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最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在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并印发《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及《清风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清风行动”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要坚持部门协作、全面监管、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要完成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活动等三项目标任务。《方案》确定了“清风行动”的两个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捕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天然渔业资源。二是重点打击或者整治的区域场所,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和林场、候鸟集中越冬地、江河湖泊海洋等涉及非法捕猎(捞)野生动物的区域,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等实体场所,进出口口岸、边民互市点、东南沿海和西南沿边地区等走私野生动物活动高发的区域,长江流域重点捕捞水域。《方案》强调“清风行动”要采取六项主要措施。加强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联合行动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各地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压实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和林场、江河湖泊海洋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候鸟集中越冬地所在乡镇的责任,明确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充分发挥护林员和护渔员等协助巡护作用,分片巡护值守相关区域;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各地网信部门要会同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进一步督促指导网站平台全面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的内容。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要依职责督导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清除网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信息,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出售和收购野生动物行为,严禁以“长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各地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展演展示单位、猎具渔具店铺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出售禁用猎捕工具以及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取缔非法制造窝点、作坊等;加强对运输货物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力度。《方案》对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活动,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开展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水生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方案》最后对各地工作提出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联合行动;发挥部门执法合力,增强野生动物执法效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宣传联合行动战果,分析研判执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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