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长沙讯(通讯员 陈文美)近日,湖南长沙雨花区委副书记、区长刘素月主持召开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圭塘河流域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日后圭塘河管理将实现“有规可依”。
会议指出,自开展圭塘河治理以来,各部门单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且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和约束机制,《圭塘河流域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全面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加强《圭塘河流域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罚和追责。
据介绍,《圭塘河流域管理办法》共分审批与许可、维护与管理、执法与处罚、分工与责任等六大板块,具体内容对流域管理范围工程项目生产建设、取水取土、排口新改扩建、岸线卫生保洁、标识标牌管理、入河排口维护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与要求。
《圭塘河流域管理办法》还明令禁止破坏、损毁河道、堤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移动、侵占、损毁测量标志、观测设备、标牌界桩等设施;围河造田、种菜、修池养殖;随意设立标识标牌;盗伐、损毁河道林木植被;使用电鱼、炸鱼、毒鱼、捕鱼等破坏生态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设置垃圾堆放场、填埋场;摆摊设点及烧烤;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行为;其他影响河道行洪及水污染安全的行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圭塘河流域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渔业主管部门有权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工地违规排放污水或施工废水的,或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管理办法将成为圭塘河规范管理的重要契机,促进圭塘河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不日即将正式出台实施”。雨花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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