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通讯员 王燕)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文件要求,3月6日下午,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二支部在视频会议室开展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时宏同志主持,支部8名党员和9名非党员参加。
组织生活会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王时宏同志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支部工作作述职报告。第二,王时宏同志带头严格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其他党员都作了自我批评,其他同志对其进行批评,阳廷禄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他同志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第三,参会党员对每个党员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投票,评选出王时宏同志为优秀党员。第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此次组织生活会的副检察长阳廷禄同志对此次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点评并提出要求。他指出:此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符合程序,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并要求支部和党员要强化改进,及时整改提出的问题。
此次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进行自评与互评,有利于清洗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和先进性。会上,党员敢说真话、实话,敢于查找并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纷纷表示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与建议,今后将认真整改。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增强了干警的交流与互相监督,有利于促进检察工作的开展,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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