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6月26日,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孟祥胜组织县畜水、公安、司法和环保部门,根据省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振旺养殖有限公司污染扰民”信访事项,实施现场督办、执法,快速拔掉这一久拖未决的污染源钉子。
振旺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南县中鱼口乡太和小学旁,经营黄牛养殖。群众多次举报“养牛场牛粪、牛尿乱排,臭气熏天”。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南县人民政府下发南环罚告字〔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立即对养殖废水进行无害处理,罚款贰万元;该公司进行了相应整改。但因养殖设施比较简陋,配套环保治污设施不健全,导致养牛场周围臭气难闻,蚊虫成堆,影响了周边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被列为省第五环保督察组第一批信访交办件。县人民政府通过多方沟通,采取多种措施,连夜对70岁的业主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导,最终签订退养淘汰协议:15日内(7月10日前)处理完所有存栏黄牛,拆除牛棚,清理污染现场,恢复原状。
据了解,省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益阳以来,南县充分推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县环保、公安、法院和检察院形成联动,有力查处赖、拖、躲的环境违法案件,全力以赴配合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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