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重拳出击,以提前介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方式,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络。2018年4月至6月共监督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向兴义市公安局移送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4件4人;监督兴义市公安局对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立案3件3人;批准逮捕涉及生态类犯罪6人;向兴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2件2人。
今年5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林某某经营的公司多次倾倒危险废物8287.55千克,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林某某的行为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立即监督兴义市环保局将本案移送兴义市公安局侦查。同时为规范和指导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取证,兴义市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针对本案中的疑难问题提出取证意见。目前兴义市公安局已对本案立案侦查。
下一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人,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为守护兴义这一片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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