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或消協對相關拒絕返還押金的共享單車企業發起公益訴訟,則可以維護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公益导报讯 共享單車要押金,萬一運營公司倒閉了,押金就要“打水漂”?最近,多家共享單車企業倒閉,企業退押金一拖再拖,消費者投訴不斷。這下,消委會放“狠招”了。記者剛剛從廣東省消委會獲悉,廣東省消委會打響了共享單車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小鳴單車將走上被告席。目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12月19日《信息時報》)。
正如廣東省消委會表示的,小鳴單車經營者長期佔有消費者押金、違背按時退還押金承諾、未實行專款專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開等一系列問題,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關於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損害了消費者的財產權、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破壞了市場秩序。然而,面對一些共享單車企業的侵權行為,絕大多數共享單車消費者基於訴訟成本高等原因,放棄了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得已選擇忍氣吞聲、自認倒霉。這不僅讓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切實維護,也讓一些不退押金的共享單車企業更加肆無忌憚。
在這種情形下,像廣東省消委會這樣對拒絕返還押金的共享單車企業提起訴訟,將其告上法庭,可以解決單個的消費者由於訴訟成本高導致消費權益難以得到維護的問題。個別消費者向拒絕返還押金的共享單車企業提起訴訟,即便最終勝訴,也無法讓其他未發起訴訟共享單車消費者的權益得到維護。而消委會或消協對相關拒絕返還押金的共享單車企業發起公益訴訟,則可以維護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廣東省消委會除了提出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的行為之外,還要求小鳴單車經營管理方對消費者押金實施專款專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第三方監管等措施並向消費者完整披露、對新注冊消費者採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務。廣東省消委會的目的並非局限於解決押金退還問題,更是希望通過押金專款專用、第三方監管及免押金服務等訴訟請求的提出,讓司法判決推動共享單車營銷模式科學化、合理化。所以,共享單車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還具有促進共享單車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給消費者提供無憂的維權保障的重要意義。
當前,部分企業侵犯不特定消費者權益的現象,不僅僅在共享單車消費領域存在,在其他諸多消費領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對於部分企業侵犯不特定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各地消委會或消協主要做法是向消費者發出警示、發布相關調查報告以及進行調解等,鮮有消委會或消協對相關企業提起公益訴訟。期待廣東省消委會起訴小鳴單車這一共享單車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能夠發揮積極的示范作用,帶動更多地方的消委會或消協積極行使法律賦予的、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權利,堅決果斷地對那些侵犯不特定消費者權益且拒不整改的企業提起公益訴訟,讓各領域廣大消費者的權益依法得到切實維護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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