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据光明日报 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农村贫困人口是应重点关注的一个群体。
当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是导致农村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国家卫健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占整个贫困人口的44.1%,涉及近2000万人,其中患有大病和慢病的是734万人,疾病已经成为贫困增量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受益
人人健康,才能全民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一直都是我国健康扶贫的重点人群。
10月16日,在国家卫健委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亚辉介绍,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印发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主要针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特困人群。
据焦亚辉介绍,方案是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来实施。其中,“四定”是定“定点医院、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报销比例”,而“两加强”则是加强质量管理和责任落实。同时,借助相关病种临床路径来规范地方诊疗行为,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等工作以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合理选择药品耗材和治疗方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实施“一站式”结算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上述措施有效地提高了诊疗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年多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专项救治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贫困人口的诊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8年8月底,已确诊农村贫困人口大病病例26.1万人,救治22.6万人,累计救治99.6万人次。”焦亚辉介绍,目前,专项救治病种累计报销比例达到81.12%,较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之前提高了37.3个百分点,专项救治病种的次均诊疗费用为6205元/人次,各病种平均费用均较2016年下降明显。
2020年救治病种将达到30种
焦亚辉指出,将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救治病种和人群覆盖面,借助培训和督导考核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贫困地区定点医院进行针对性技术指导和帮扶,提高医疗救治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将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焦亚辉介绍说,2018年,各地要在已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专项救治基础上,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作为专项救治病种。“鼓励各地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通知要求,加强专项救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结合新增病种特点、增加定点医院,满足诊疗需求。定点医院的选择要坚持“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保救治效果。积极推进“一站式”结算,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对于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贫困住院患者,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省域范围内“先诊疗、后付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费用。
“计划到2019年,救治病种扩大到25种;到2020年,达到30种,力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和兜底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焦亚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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