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人讯 (通讯员 李兵)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上作出重要批示,“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新一轮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层层作出批示,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我们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势所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所需,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的党心民心所向。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扫黑除恶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素质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有的黑恶势力为了坐大成势,千方百计寻找政治靠山,不择手段围猎腐蚀党政干部,甚至处心积虑戴上政治光环,进行身份漂白。专项斗争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