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报讯 近日,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具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熊某。
2015年12月31日,熊某将其本人信用卡卡中的三万元人民币通过套现方式取出,后于2016年1月1日外逃。册亨县公安局将熊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熊某企图更换假身份证和联系方式逃避还款义务,避开银行的催收。熊某以为使用假身份证、佩戴假发等乔装手段可以使自己侥幸的躲过法律的追究,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12月27日办案民警根据线报将藏匿在浙江省温州市的熊某抓获,熊某的假身份证终究被揭穿,并于2018年1月5以熊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月11日对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社会公众,信用卡透支消费后,不要想着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否则可能形成恶意透支,触犯法律,莫心存侥幸,法律面前没有侥幸,任何违法犯罪都将被追查到底。(通讯员 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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